摘自《太阳集团tcy8722关于印发各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校发〔2021〕24号)
一、党总支职责
党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管理科研等各项任务完成。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院党委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根据院党政的要求,从学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4.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党总支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同时,还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与转正工作。
7.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8.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师生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好院党政的决策和部署。
9.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
10.做好本系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11.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12.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系
教学系是学院最主要的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单位,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本系各类规划、计划及其落实措施。
3.负责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并制订推进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的配套措施。
4.负责完成学院下达的各类教育教学任务。制订与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选定使用的教材。负责检查、考核、评估本系教学工作。
5.全面负责本系的学科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推广工作。
6.负责本系的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实施本系的师资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
7.负责本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产教融合、产学结合、系企合作等工作。
8.负责本系职工的日常管理、进修、考核、奖励、职称申报.以及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上报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
9.负责实施本系各类学生的招生、学籍管理,实施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奖励、处分和就业等工作。
10.经学院批准,负责对外合作办学、开展社会服务、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1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学院规定,严格按照财务预算,负责对学院下达的各类办学经费进行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督。
12.对学院配置的办公用房、教学科研设施、家具等固定资产,负有按学院规定进行使用、管理、维修的责任,并服从学院的调配。
13.负责做好本系文秘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及其他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