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立德树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现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本学期学业咨询与学业教育活动,活动以学生关心的学习困惑或学业问题采用师生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专业咨询,具体安排如下:
一、教务部
1.服务项目
学业咨询与学业教育活动的项目包括:学习计划制定与选课、转专业、学籍异动(休学、停学、转学、复学、参军入伍)、学业预警、考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毕业设计、毕业答辩、学位申请等事项。
提示:已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应及时到教务部221办公室办理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和成绩调整事项。
2.服务时间
现场咨询时间: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7 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地点:行知楼 2 层
219 办公室:学籍咨询、教研咨询、学科竞赛咨询,0353-2396656
221 办公室:选课、重修、免修咨询,考试、补考咨询,0353-2396536
227 办公室: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咨询,0353-2396658
二、各系(部)
全院上学期考试课已全部完成,各系(部)应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学业预警名单
请各系(部)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校教[2015] 4 号)文件精神,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建立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名单,对学业困难学生安排辅导员(班主任)、优秀学生、任课老师等进行学业教育和学业帮助,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在任课老师辅导、辅导员(班主任)关爱、同学帮助、家长督促、学生主动等全方位、多渠道努力下,使预警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业。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请各系(部)对学业预警中未通过课程较多、学分绩点较低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系(部)发挥好系(部)领导班级联系制度和系(部)学业预警小组等工作制度,深入了解学业预警学生的实际困难,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学生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在后续学期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三、其它要求
各系(部)做好每学期学业预警名单,学业预警名单将作为教务部每学.期和年度教学检查的材料。同时将毕业年级预警名单纸质版盖章后交至行知楼219。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