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其作为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主要内容,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如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优越性,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两山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应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倡导和谐观念、推行和谐生产方式为着重点,引领人类放弃工业文明重功利、重物欲的享乐主义,克服生态环境与人类发展两败俱伤的固有疾患。
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用金山银山、绿水青山作比喻,生动形象、入木三分地阐释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回答了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解答了是要生态还是要生计、要健康还是要小康、要环保还是要温饱的“两难”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两山论”并不是孤立地、静止地、消极地看待人和自然的关系,而是把生态环境与社会生产力理解为一个总体性的存在而统一起来,由过度发展转向适度发展,强调人类的发展需要资源和能源,离不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环境如水,发展似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两山论”充分阐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舟水关系”,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客观规律的准确把握和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基本原理的升华和发展。
我国在发展实践中对“两山”之间关系的认识,经历了用绿水青山去换金山银山的第一阶段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保住绿水青山的第二阶段,现在已经进入认识到绿水青山可以源源不断地带来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势可以变为经济优势,是和谐统一关系的第三阶段。当今,面对内外市场的约束、生态环境的压力,我们必须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引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而面对经济发展总量扩大造成的资源要素制约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改善的增长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大踏步进入生态文明新时代。
“民生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们越来越体会到,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人民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基础和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民的需求已经不单单局限于物质文化领域,而是扩大到了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制度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领域。老百姓从过去“盼温饱”到现在“盼环保”,从过去“求生存”到现在“求生态”,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已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九大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小康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的事情无小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这一重要论述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民生建设之中,使生态文明建设的位置更加突出,它在丰富了生态文明观的同时,也深化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新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制度论”: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就要经得起考验、稳得住心神,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动摇、不松劲,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牢牢守住生态红线。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时隔五年后,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再次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允许再干。”推动绿色发展是长远之策,不是权宜之计,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想走“回头路”,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的念头、打牺牲环境的主意。生态红线的提出,对生态安全行为给予了约束与强制,是保证生态安全的底线,一旦突破底线,生态平衡势必被破坏,带来灾难性后果,影响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需要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这一目标载入国家根本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审定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以八项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彰显了我们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再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独特优越性。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的共同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示要求,集中各方力量,同筑生态文明之基,同走绿色发展之路,高效执行、有力推进,把我国早日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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