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史”·以史为鉴|“工农武装割据”理论的创立
在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地武装起义的基础上,在国民党各派军阀混战期间,1928年至1930年间,农村革命根据地广泛建立和发展起来。其中有井冈山根据地、赣南闽西根据地、湘鄂赣根据地、闽浙赣根据地、鄂豫皖根据地、洪湖湘鄂西根据地、广西右江根据地等等。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广泛开辟,红军队伍的扩大,表明中国革命已走上了“工农武装割据”的道路。
但在根据地中,一些人对红色政权能否长期存在的问题,提出“红旗到底打得多久”的疑问。为说明农村武装割据,以推动红军和根据地的发展。毛泽东在革命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探索,于1928年10月到1930年1月相继写成《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著作。这些著作总结了共产党领导武装起义和开辟农村根据地的经验,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特点,创立了“工农武装割据”的理论。

毛泽东关于“工农武装割据”论述的主要三点是:(一)红色政权区域虽然处在四周白色政权的包围之中,但它的长期存在并日益发展是可能的。根本原因是:中国是一个帝国主义间接统治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地方性的农业经济和帝国主义划分势力范围的分裂剥削政策,造成了各派军阀间的继续不断的战争。这种白色政权间的分裂和战争,使反动统治出现缝隙,给红色政权的发生和坚持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还有四个条件:1926年和1927年革命影响的遗留;全国革命形势的必然发展;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共产党组织的有力量和它的政策的不错误。(二)红军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它“是半殖民地中国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和半殖民地农民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且无疑义地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三)共产党必须确立“工农武装割据”的总体观念,把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根据地建设三者结合起来。
毛泽东的这些论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武装夺取政权的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革命实践,为中国革命在城市遭到失败后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以后随着革命实践经验的丰富,毛泽东又把“工农武装割据”理论推向前进。到苏维埃革命后期和全民族抗日战争初期,他进一步完整地论述了中国革命必须走先占农村、后占城市、以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