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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须知

时间:2017-02-22         作者:        来源:工程训练部

工程训练须知

  工程训练是学习工艺知识,增强工程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在训练中,学生应尊重教师和指导人员,认真学习,全面完成工程训练任务。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训练安全制度

  1.工程训练期间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2.严格遵守中心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操作,不准私自扳动、拆卸各种机床、电器、工卡量具及其附件。

  3.工程训练时必须按实训工种要求穿戴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短裤或裙子参加实训,女同学须戴工作帽。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不准攀登吊车,墙梯和其它任何设备,不准在吊车吊运物体的运行线下行走或停留,不准在训练场所内追逐打闹、喧哗。

  5.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别人闲谈,不准背诵外语单词和玩用手机。

  6.操作中如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保持现场,并报告实训指导人员,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再行实训。如发生事故,应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

  7.服从指导教师、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爱护公共财产,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量具,不得将中心内的物品私自带出车间,因违章造成物品的损失、丢失,应照价赔偿。

  8.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批评教育;不听从指导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训练;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校、系给予处分。

  (二)学生实训纪律

  1.明确实训目的要求,虚心学习,认真听讲,尊重教师和实训指导人员,团结同学。

  2.遵守实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窜岗,实训期间严禁喝酒,车间内不得吸烟。

  3.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请事假的,须有书面报告并经系领导同意。病假要持校医院证明,否则以旷课论。事假病假当日无成绩,待补齐后再给总成绩。

  4.无故旷课半天的,取消本实训工种资格,累计旷课三天者,总成绩以零分计。

  5.不得加工私人用品,未经许可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中心。

  6.爱护国家财产,文明实训,认真做好机床和工具的维护清洁工作,保持实训现场的整洁卫生。

  7.对进入实训阶段的学生,因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成绩记为零。

  8. 注意文明生产,下班前应收拾整理好工具、量具,打扫干净工作场地,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对所用设备及时进行保养。

  9.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人离机停,人走灯熄。

  10.认真阅读实训教材,按时完成实训报告及作业,按照实训教学大纲、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项目。

  (三)工程训练成绩考核办法:

  1.工程训练为必修课,训练完毕经考核不及格者,由工程训练中心安排补做,并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1)训练成绩由各训练项目指导教师根据实践操作(动手能力、操作练习、考试件、创新意识、安全文明实习、考勤、课堂与现场提问)占80%,观摩实习、理论学习此项成绩可根据具体情况评定;训练报告及实验报告占20%。

  (2)训练期间,各种考核作弊者,其总成绩按不及格处理,重修后最高记为“及格”。

  (3)训练期间,迟到或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其最后总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4)训练期间因病、事假影响训练正常进行,在某一项目的训练时间少于1/3者,总成绩为零分,必须进行重修,重修后按实考记成绩。

  (5)训练期间,如出现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服从指导老师安排、旷课等违纪现象,训练成绩为不及格,重修后最高记为“及格”。

  3.总成绩评定方法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评定完实践操作成绩,交工程训练中心,由中心汇总成绩后,核出总分,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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