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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9 16:21:48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共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宣传部党宣函[2021]44号《关于开展2021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知》。太阳集团tcy8722机械电子工程系党总支精心筹划,认真准备,积极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之系列活动。

一、“宪法进宿舍,争做守法人”

机械电子工程系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将“宪法进宿舍”与系部“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宿舍主题美化活动相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作品以手抄报的形式反映,主题为“宪法进宿舍,争做守法人”。

内容上:聚焦宪法总纲、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宪法制定的历史修正等模块,紧密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形式上:排版应要有醒目的报头,要划分版块、栏目,主题文章要放在头版头条的位置,做到主次分明。版面安排要整洁、美观、大方、标题突出、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

1.手抄报的主题突出。

2.手抄报内容积极,充满活力,充满正能量。

3.作品个性鲜明,内容丰富。

4.作平要求创新,内容新颖。

二、“学宪法,讲宪法”之主题团日活动

太阳集团tcy8722机械电子工程系特开展《学宪法,讲宪法》

系列活动之宪法团日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使大学生能够自觉地将宪法作为自己的政治修养,法律修养,以及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

团支部要扎实推进组织动员团支部内成员积极参加理论学习。通过主题团日活动,让学生了解学习宪法精神,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人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三、“宪法在我心,光芒照我心”之宪法晨读活动

太阳集团tcy8722机械电子工程系积极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之“宪法在我心,光芒照我心”宪法晨读活动,让宪法知识在全体同学心中生根,引导大家养成一种自觉和习惯,将法治观念做到入脑、入心,有助于提高全体同学的法治意识,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和坚定的捍卫者,营造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会用法的良好氛围。

2021年12月04日早7:00在致学楼105室开展“宪法宣传周”之宪法晨读活动,在《宪法伴我成长》的歌声下,全体起立朗读《宪法晨读内容》

 

晨读内容: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