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的有关精神,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评比制度。
第一条 总体原则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特别困难,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而设置的奖项。
第二条 评选原则
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推荐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第三条 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四条 评选程序
本系负责具体的组织评审,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拟推荐出候选人名单后并公示,最后将候选人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