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授课教师:
为保证教育教学日常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日常教学管理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授课教师的教学签到(退)管理
授课教师在工作日内的授课签到(退)为每日四次,分别是:8点30分签到、11点30分签退;15点签到、17点30分签退。请各授课教师在签到时间段主动到继续教育部教学检查处签到,按时签到或者签退。继续教育部发放讲课费时将与签到(退)挂钩,原则上每次签到或签退对应两个学时。
二、授课教师在授课期间内严禁脱岗。
三、授课教师在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后,必须将学生上课签到表原件、考试试卷及其它相关材料交继续教育部存档备案。
四、授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突发状况必须请假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负责联系替班教师,确定后须将替班结果向继续教育部备案。继续教育部将按照学院相应标准处理后续事宜。
继续教育部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