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评定方案
1. 总成绩评价方式:评分按百分制打分。
2. 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及格。
3. 各工种评分按百分制打分,根据目前的工程训练情况及各工种的内容、要求和时间等分成不同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其中: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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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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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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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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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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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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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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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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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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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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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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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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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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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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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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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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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工种的成绩评定按如下标准进行: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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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过程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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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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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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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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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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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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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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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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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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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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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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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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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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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际操作成绩评定标准:
A.45到50分:能在规定时间内独立熟练完成考核工件的加工,并熟练进行测量,考核工件尺寸公差完全符合图纸要求,具体考核分数视每个学生的熟练程度而定。
B.40到47分:能在规定时间内比较熟练地独立完成考核工件的加工,并熟练进行测量,考核工件主要尺寸公差符合图纸要求,具体考核分数视每个学生的具体熟练程度而定。
C.35分到39分:经指导教师或指导人员提示,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件的加工及测量,考核工件主要尺寸公差符合图纸要求,具体考核分数视每个学生的具体熟练程度而定。
D.30到34分:经指导教师或指导人员提示,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件的加工及测量,考核工件主要尺寸有超差现象或者考核工件主要尺寸公差符合图纸要求,但发生打刀、毁料等事故,具体考核分数视每个学生的具体熟练程度而定。
E.29到以下(不含29分):虽经指导教师或指导人员提示,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件的加工及测量,考核工件主要尺寸严重超差,且发生过打刀、毁料等事故。具体考核分数视每个学生的具体熟练程度而定。
6. 实训安全考核:占10分。违反各工种的操作规程者扣10分。出现安全事故者,本工种成绩为零。
7. 劳动纪律:占10分。迟到、早退、旷课者,每旷课一次扣5分。每迟到、中间离岗、早退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中间离岗超过半小时者为旷课。
8. 工程训练报告:占20分。理论部分占10分,工艺过程卡片占10分。
9. 符合下列条件者,工程训练课程成绩为零分。
A.无故旷课超过两次或工程训练期间病、事假时间超过单工种训练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B.因学生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伤害或设备受损等重大事故者。
10. 符合下列条件的,实习工厂要根据工程训练情况给予奖励,并授予“工程训练优秀学生”的称号。
A.对工程训练课程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或者在工程训练过程中排除隐患的学生。
B.对工程训练工装设备提出合理改进意见并被实习工厂采纳的。
C.除了完成工程训练任务,在指导教师或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小创新,小发明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