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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鉴定部岗位职责

时间:2022-06-29         作者:        来源:岗位职责

技能鉴定部岗位职责

一、技能鉴定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山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2.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3.根据鉴定工作需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4.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5.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考核。

6.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7.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8.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组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9.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保密工作。

10.努力工作,按时、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职业技能评价考务职责

1、负责按年度技能评价工作计划,制定鉴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技能评价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包括发布工作信息、组织报名、资格抽查、理论和技能考前准备、考场编排、考评人员安排、组织鉴定考核、成绩登统等。

3、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操作系统和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解决鉴定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向省、市中心上报鉴定申请,负责接收报名数据、上报成绩数据、接收反馈证书数据、发布鉴定结果等。

5、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年度考核并提出评价意见。

6、负责电子文档的归档与管理,包括报名数据、成绩数据、证书数据、鉴定名册等。

7、认真做好考务管理的有关记录,及时将相关资料和记录按规定保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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