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参赛申请流程
一、技能大赛的通知发布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一般大赛要提前4 周发布,需提交实物作品的技能大赛要提前 8 周发布。大赛的通知内容主要有:大赛背景、组织机构、参赛对象与大赛内容、赛事组织与安排、奖励办法、联系方式等。
二、 参赛对象原则上不限定专业和年级(参赛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学校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大赛和参加赛前培训,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赛前培训和赛中指导,有效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和比赛水平。
三、参加大赛的单位依据大赛文件通知(函) 及学校大赛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技能大赛项目申报表》,报工程训练中心审核,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参赛,未经审核及审批私自参赛的系部及个人,学校不予经费支持及相关补助和奖励。
大赛项目审批后,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或完成竞赛时,应及时上报工程训练中心,经核实后,办理停赛手续,终止竞赛项目。
四、参赛系部在大赛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将申报材料报技能鉴定与工程训练中心备案。申报材料包括大赛的官方文件、分管校领导批文、培训情况、参赛照片及视频资料、赛后总结报告、获奖情况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五、大赛经费采用项目制管理,但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提出预算。大赛经费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大赛所需的耗材费、运行费、培
训费;大赛期间学生和教师的差旅费;必须开支的组织、宣传费与专家评审费等。
六、组织、参加技能大赛所需的设备及耗材,各系部自身实验实训条件或经学校调配可满足要求的,不予采购。现有条件无法满足要求的,由系部提出采购申请,报学校审批通过后进行采购,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文件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