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省 教 育 厅
晋教职成函〔2020〕13 号
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8 号)要求,现就我省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范围
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实行校、省、部三级报告制度。高校是年度报告的责任主体,全省所有举办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均须提交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内容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2019 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的八个部分(学校情况、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社会贡献、特色创新、问题挑战、对策建议),全面、客观、准确撰写发展报告。要求围绕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重点反映 2019 年度的新情况、新举措、新成效、新问题、新建议以及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展现我省高校继续教育在新时代的新作为。报告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数据详实,案例充分,原则上不超过 8000 字。鼓励高校另外报送内容生动、图文并茂、用语凝练的特色案例(每校不超过 1 个,内容包括: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特色创新、社会价值等,不超过 1500 字)。
三、报告工作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可采取远程办公等灵活方式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的编撰和审定。同时各高校要夯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和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发展报告经校行政办公会认真讨论、修改完善后向省教育厅提交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的纸质稿。
请各校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登录教育部年度报告工作相关网站(www.zygl.edu.cn),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工作栏目,提交本校年度报告、特色案例。系统登陆的账号和密码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系统一致。6 月 5 日前将年度报告、特色案例《山西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 2019 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样式附后)纸质材料(一式 2 份)寄送省教育厅职成处。同时将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联系人:霍秀东 电话:0351-3046505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 129 号
山西焦煤双创基地 B 座 21 层 2126 室
邮 箱:zcc@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0 年 4 月 7 日
(原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