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工作职责:
1、根据各类别、各层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负责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和反馈工作;
2、负责制定开课计划,编制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编制教学进度表;负责教学档案资料的保存、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本部门聘用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聘用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报酬的计算及发放工作;
4、负责新生学籍注册、学生学籍异动等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电子摄像安排工作、毕业生的资质审查及信息注册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期末考试、毕业答辩、成绩录入及核查等工作;负责学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及发放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毕业证书及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主要包括:成人函授本专科学生的毕业证书、煤矿主体专业人员的中专毕业证书及技能鉴定证书、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证书等;
7、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与教学相关的各类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