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 2023 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
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专任教师
职务人员。
2.
各高等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专任教师职务人员。
3.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已具备下列条件的:
(
1
)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
2
)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
3
)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以上任职资格、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可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要求
1.
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并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等能力。
2.
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被测人员从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任选三章分别准备 2 学时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专家指定其中 2 学时内容进行试讲。测试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 PPT。
三、测试形式
测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参加测试人员由所 在学校组织试讲,测评组专家通过腾迅会议平台听取试讲,并现场集中打分,测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四、测试流程
1.
各高校负责审核参测人员身份信息,组织考生按照准考名单先后顺序进入测试室;
2.
组长宣布测评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宣布开始测评;
3.
考生试讲。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放弃对待,不安排补测。
五、考务组织
为保障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各高校需成立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务组,组织本校考生试讲工作。各高校于 3 月29 日前将盖章的考务组成员名单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的扫描件和 excel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sjytjszg@126.com。
六、测试费用
1.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 〕258 号)规定,本次测试收费标准为 200 元/人/次。
2.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1〕2 号),所有参测人员须 自 行 登 录 山 西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网 上 支 付 平 台
http://202.99.223.101/
进行缴费。
3.
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 20 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开具发票。请于 2023 年 3月 20 日 12:00 前完成缴费。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七、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
2023
年
4
月
8
日开始
测试地点:由各高校自行确定满足网上测试条件的场所。
八、其他要求
参测学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需提前进行硬件和软件的调试,负责测试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所有参加远程视频测试人员,默认其承诺独立完成测试,一旦查实非本人独立完成,测试成绩无效,按考试作弊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
各高校请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前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 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sjytjszg@126.com,纸制版加盖公章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致远楼 246 办公室) 。
2.
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
“
申请人任教学科
”
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 2)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3.
有关高等学校要严格把关,特别对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认真审核条件,并专门组织教学能力培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4.
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次年有效。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0351‛2886306
附件:
1.
申请认定
2023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3
年
3
月
9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