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党建工作 > 正文

地质与测量系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发布人:admin日期:2015-10-16 10:00:03浏览数:

地质与测量系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范正远  焦希颖

副组长:穆满根  陈胜华  段建国

组员:史娇  王家臣  宁永香  荆丽波  史江涛  郭江龙

  专职负责人:段建国

 

 

地质与测量系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长: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员:参与研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单位的岗位职责,按照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地质与测量系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地质与测量系精神文明建设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